為強化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制度,切實落實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澇主體責任,確保2020年城市安全度汛,近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《關于2020年全國城市排水防澇安全及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的通告》(建城函〔2020〕38號,簡稱《通告》),公布了全國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及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。
《通告》要求:各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要依據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》,組織城市排水、交通運輸、氣象、水利、園林綠化、市容、環境衛生等部門,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,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,切實履行排水防澇安全職責。各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要加強日常管理,抓緊推進易澇點的整治,對于短時間難以完成整治的,要組織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澇應急預案,落實技防、物防、人防等方面的應急措施。
對因在排水防澇設施建設、汛前安全檢查、汛期應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,汛期城市發生內澇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,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