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》,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將有法可依。
黃河保護法包括總則、規劃與管控、生態保護與修復、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、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、污染防治、促進高質量發展、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、保障與監督、法律責任和附則11章,共122條。
為了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,保障黃河安瀾,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,推動高質量發展,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,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、中華民族永續發展,制定黃河保護法。這部法律的制定實施,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