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住建廳發布《山東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(試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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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《山東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導則》)。《導則》由山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,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,適用于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、縣城(城關鎮)國有土地上建成,失養失修失管嚴重、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、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、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,重點是2000年前建成的小區。不包括擬對居民進行征收補償安置或者擬以拆除新建(含改建、擴建、翻建)方式實施改造的住宅。
《導則》明確基礎類改造主要是建筑物修繕、水電氣暖、管線規整、光纖、排水、道路、綠化、照明、環衛、消防、安防、拆違拆臨等,突出解決基礎設施老化、環境臟亂差問題。完善類改造主要包括社區黨群服務中心、社區和物業用房、建筑節能改造、加裝電梯、停車場(庫、位)、文化休閑設施、體育健身設施、無障礙及適老化改造等。提升類改造包括豐富社會服務供給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改造內容,主要是養老、托育、醫療、家政、商業設施以及智慧住區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