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10日,生態環境部組織召開2020年第四期全國排污許可管理視頻培訓會,就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“回頭看”工作進行安排部署,同時對《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“回頭看”工作方案》和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(2019年版)》進行詳細解讀。
《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“回頭看”工作方案》部分內容要點如下:
一、工作任務
1.底單完整性檢查,要持續開展底單完整性檢查,利用自主驗收、排污收費等數據,對群眾信訪等途徑發現的遺漏固定污染源進行復核,動態更新排污單位底單。
2.分類準確性檢查,主要針對降級管理問題,組織重點檢查排污登記和特殊情形類別判定的準確性。
3.發證登記合規性檢查,對2020年1月10日后核發的排污許可證及整改通知書,按照5%的比例開展規范性、完整性抽查。
二、時間要求
1.底單完整性,2020年10月10日前,生態環境部協助提供部分底單數據比對結果,移交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核實。2020年10月31日前,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完成底單完整性檢查,并將核實結果和補正情況一并上報生態環境部。
2.分類準確性,2020年11月15日前,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完成分類準確性核查,將問題清單上報生態環境部。
3.發證登記合規性,2020年11月30日前,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完成排污許可證和排污登記表質量抽查,并將檢查清單和問題清單上報生態環境部。
4.抽查復核,2020年11月30日前,生態環境部完成質量抽查復核。
信息來源:生態環境部